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转发《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的函

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,各派出机构:
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要求,加强改革前后政策衔接,财政部、科技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173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现将《通知》转发你单位,并要求如下。
  一、请你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梳理本单位承担的需要衔接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情况,组织项目研发团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,落实好政策衔接具体要求。
  二、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好项目实施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,按照《若干意见》要求,尽快修订或制定预算调剂、间接费用管理、结余资金管理、科研财务助理等内部管理制度,确保科研自主权接得住、管得好。
  三、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等)项目承担单位积极与项目管理部门(单位)沟通,及时跟踪项目管理部门(单位)对项目管理流程和规定的修改情况,做好执行工作。相关衔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,请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及时向财政部、科技部和部科技发展司、财务司反馈。
 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
2021年11月5日